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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打人拿督认罪!】被控蓄意伤人和骚扰公众,如罪名成立会怎么样?

一名拿督在火锅店打情侣案,涉案的华裔商人拿督陈韦亘与友人,今日被被控蓄意伤人和骚扰公众罪。

现年42岁的拿督陈韦亘,被控3项蓄意伤人和1项骚扰公众罪名,至于另一名被告洪漠龙(译音,39岁),则被控1项蓄意伤人及1项骚扰 公众罪名,两人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承认罪行。

根据控状,陈韦亘被控于12日晚上9时许,在Tropicana Avenue一间火锅店,蓄意打伤2名31岁男女关培忠和黄郡怡,以及另一名26岁男子陈德权(译音 ),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。

洪漠龙则被控在同样时间地点,致伤关培忠和黄郡怡,在同样罪名下被控。

两名被告在法庭,双双认罪,而案件将在4月2日下判。

推事批准两名被告以每项控状2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,保释外出。

拿督在开庭前,走出庭外以粤语向大家坦言:“这是一个误会,我们做错了。”

在此条文下,一旦罪成,可被判最高监禁1年或最高罚款2000令吉,或两者兼施。

另外,犯下骚扰公众罪行,抵触刑事法典第290条文,一旦罪成,可被判罚最高400令吉。

另一方面,陈韦亘也因破坏火锅店餐具,被加控刑事法典第427(蓄意破坏)条文,惟他在庭上否认罪行,推事决定择日再审理此案。

在此条文下,一旦罪成,可被判处不少过1年监禁、不超过5年监禁、罚款或两者兼施。

-以上资料&图片来源由Viralcham 小编整理报导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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