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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大马最贱 · 人面兽心】大马一名父亲每天「定时性侵」女儿,当三餐来解决自己的性欲,并已强奸599次!网友:“连亲生女儿都不放过!”

马来西亚雪兰莪州一名36岁的父亲在离婚后与女儿同住,竟将现时只得15岁女儿当性奴,强奸女儿多达599次,是大马史上最严重的儿童性侵案件。兽父在上月被捕,他将面临长达20年的监禁。

36岁的兽父是一家私人公司的顾问,2年前他带受害女儿和岳父到圣城麦加朝圣,在当地酒店首次性侵当时只得13岁的女儿。自此,女儿就成为他的性奴。兽父去年与妻子正式离婚,得到女儿的抚养权后变本加厉,几乎每天都强奸或鸡奸女儿,有时甚至一天3次性侵女儿。

今年15岁的女儿近日听说父亲有意接回另外两名与母亲同住、分别是11岁和9岁的妹妹。她不希望两位妹妹落入父亲的狼爪,鼓起勇气向母亲说出父亲的兽行。上月26号在母亲的陪同下报警,才将父亲拘捕。

由于控状太多,法庭无法同一天内完成提控程序,案件唯有分成2天进行。被告是在周三(9日)被带往布城儿童性罪案法庭面控,虽法庭在下午2时50分开庭至下午5时50分审理此案,但还是未能来得及念出所有控状,法庭唯有在当天傍晚6时宣布展延。法庭从周四(10日)早上9时30分继续提控被告,直到中午12时,通译员才终于念完所有控状。就在9时50分及10时35分,法庭曾两度休庭,此举或是为了让不曾停歇念控状的通译员喘一口气。

受害少女在4年前也曾遭叔叔性侵,其父曾带女儿到警局报桉,桉件现时仍在审理中。但万没想到父亲竟也成为凌辱女儿的魔鬼。兽父周三(9号)出庭应讯,面对鸡奸、强奸、乱伦及虐待等共632条控罪。但他全部否认控罪,桉件正继续审讯。

根据马来西亚法律,一条强奸、鸡奸罪可被判入狱5至20年之间及鞭刑,被告犯下632条控罪,最高面临超过20年的监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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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bryanleo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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