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震惊社会!】新加坡4男大学生轮奸2名台湾女大生 女大学生苦苦求情:“可以上我但別傷害朋友” 《内附视频》
4名新加坡男子去年12月来台观光,邀约2名台湾女大生到日租套房参观,在其间一直对2女生猛灌酒,等到2女子不胜酒力时乘机性侵。其中一名女子A陆续遭3男轮暴性侵、肛交5次,她在意识模糊之际,用英文苦求「可以上我,但别伤害我朋友」,不料友人B一样落入狼爪,但B女事后表示不愿追究。
新加坡籍男子刘伟城来台湾当交换学生,其他3名朋友则一同来台游玩。4人在夜店认识A、B女,隔天刘男以Line邀约2女到租屋处喝酒、玩骰子,约定好输的人一次至少要喝掉1/4罐啤酒。数小时后,2女因不胜酒力醉倒在沙发上,王男见机不可失,将A搀扶到客厅旁的房间内性侵得逞;之后王男因酒醉想呕吐而离开房间,刘男见状进入房间,明知A女不能抗拒,硬是以强暴性侵;待刘男离去,陈男「接力」上场,甚至强逼A女肛交,即使过程中A女不断喊「NO」,仍无力阻止恶狼。
3男性侵一轮后,因呕吐离开的王男又再度进入房间,A女虽酒醉无力反抗,仍以英文苦苦哀求,「you guys can fuck me but don’t hurt my friend」(你们可以性侵我,但别伤害我朋友),企图保护友人不被染指。结果,王男和刘男兽性大发,各自再性侵A女一次,同时间林男见B女躺在沙发上,便将她扶上2楼房间后反锁蹂躏。第二天后清晨A女酒醒后,情绪激动质问刘、王、陈男3人为何性侵她,随后2女离开刘男住处,直奔警局报案并验伤,警方成功在4男准备搭飞机返国时拦截。 4男供称,确实有发生性行为,但都有经对方同意;检方认为,4人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,向法院声请羁押。
最后,轮流性侵A女的刘、王、陈3男遭收押,遭林男性侵的B女则表示不愿追究,但因性侵案件是非告诉乃论罪,林男遭裁定1万5000元交保,并限制出境、出海、住居。
据了解,涉及性侵如果罪名真的成立,以台湾的法律规定,比新加坡来说宽松。在台湾加重性侵害案是7至15年有期徒刑,一般性侵害案件是3至10年有期徒刑。新加坡法律规定,性侵害是8至20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,另外会受到12下以上,24下以下鞭刑。
影片来源:东森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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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joliew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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