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不要乱乱报❗】大马人报税绝对不能犯的「10大错误」❎ 严重的话还会被罚款!
不知不觉来到了3月份,又是一年一度报税的时候啦!随着内陆税收局(LHDN)在近几年来都在很严谨地查税,税务专家也对此做出了10大报税错误,提醒民众不要报错税或报漏税!
大马人报税不能犯的10大错误
1. 没有呈报额外收入
很多打工人除了有正业之外,也有做一些兼职,但常常没有呈报这些兼职,例如租金收入、佣金等的额外收入!
其实,相关的民众只需要要呈报扣除成本后的净收入,例如租金收入可扣除地税、屋险保费、维修费等,但不能扣除家具或冷气机等设备开销。如果还有其他收入,就填在「B3」,也就是「其他来自利息、折扣、权利金、其他定期收入…」的这一栏。
2. 报错所得税表格
收入来源较多的纳税人,时常不能区别本身所呈报的所得税表格。简单来说,没有做生意、无经商收入的受薪族,是呈报BE表格;如果除了打工也自己做生意,例如和朋友合伙开餐馆,就属于有经商收入,应该呈报B表格。
3. 逾期报税
相信许多纳税人都喜欢拖到最后一分钟才来报税,在这里就来提醒大家报税的截止日期啦!
E表格呈报者截止日期为3月31日;BE截止日期为4月30日;B和P表格者截止日期则为6月30日。BT、M、MT、TP、TF和TJ表格呈报者(非商人)截止日期为4月30日;商人报税截止日期则是6月30日。
- Form E – 公司呈报员工全年的薪水总数给政府。- 3月31日前
- Form BE – 个人打工收入,没有生意。- 4月30日前
- Form B – 个人生意,俱乐部等。 – 6月30日前
- Form P – 合伙生意 – 6月30日前
4. 没有呈报物质福利
物资福利就是Benefit in Kind,也就是雇主提供给员工的一些福利,如公司轿车、手机、公司支付住宿费用等,但员工在报税时,常会忽略没有呈报这些福利。其实,这些物质福利属于可征税收入,是必须报的!
这项物质福利的总值,会注明在纳税人EA表格「B」部分的第2项,必须与其他收入一起填入BE表格内。
5. 没有扣税证明
若你名下有租金收入,应填在BE表格B部分的「B2」,也就是来自租金的法定收入。政府提供减免之际,也会要求申领的纳税人保存相关证明文件,例如购买书籍、电脑、父母医药费等的收据。
6. 收据褪色
大家记得也要确保相关的税务收据一定要保持好啊,有时候当官员上门检查时,才发现保存数年的收据已经褪色了!事实上,市场上很多收据都是使用热敏打印收据(Thermal Receipt),这种收据会褪色,甚至不留一点字迹!
在这里,建议大家保存的方法——扫描(scan)或拍照方式,电子存档归类保存这些收据。
7. 免税收入当作可征税收入
有一部分的纳税人在自己估算报税收入时,常常会误把一些免税的津贴或福利,当作可征税收入,结果变相得缴付更多税金!而根据LHDN的说法,雇主提供的11项津贴、折扣或福利,每年可享有指定免税额。例如最高RM6000的汽油津贴、医药或托儿津贴等。
这笔免税津贴总额,会独立注明在雇主准备给纳税人的EA表格、最下面的「G」部分。一定要记住,这一栏的金额是不必报税的,不必填入BE表格内。
8. 申领不受承认的捐款
在这里提醒大家,不是所有捐款都可以扣税的!只有获得政府批准的机构或基金会的捐款才可以申领减免。其中,可申领的捐款总额,限累积收入的7%。
那么,要如何识别捐款机构是获政府承认的?如果是捐款给受认可的机构或基金会时,有关收据会注明类似「受政府认可捐款机构」的字眼。
大家也可以跟着以下步骤搜寻查证有关机构是否获得批准:
- 登录税收局网站(https://ez.hasil.gov.my/CI/),你可以在右上方选择英文版。
- 选择内部链结(Internal Link)。
- 点击右下方的「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4(6)条文下的机构名单」(List of Institutions under Section 44(6) ITA 1967)。
- 输入相关资料,例如州属、有关慈善机构或基金的名字。
9. 不能证明已经报税
这个问题多数存在于用手交或邮寄报税表格的纳税人,可能无法证明无法证明已呈交税表和已付税的情况。LHDN之前也表示过,在收到税表后不会发出「已收到」的通知,如果税表不幸寄失,纳税人可麻烦了。除非纳税人有付税也保存了收据,就可证明已报税。
10. 没有保存记录
成功报税后,记得一定要把这些相关的收据、保费等的文件收好!LHDN是要求纳税人在报税后,必须妥善这些记录的,以防万一!
纳税人们注意!这些报税的陷阱一定要注意哟,千万不要犯错了!最后,祝大家报税顺利~~
-以上资料&图片来源由Viralcham 小编整理报导-
Like Viralcham Facebook!不出门也能知天下事~~(请点我)
推荐文章:
- 笑场的木偶人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