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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为了手机 · 出卖身体】大马16岁少女为了赚钱买手机,宁愿当「援交妹」在后楼梯和工院生 [ XX ]!最后遭邻居识破卖淫!

日前,新山一名16岁少女在网上吊得一名工院生寻欢,以70令吉当报酬,在组屋楼梯口做爱,被邻居撞破后开溜,被判坐牢10个月。

《新山》报导,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,被告通过网上交友平台,看到少女声称急需要钱维修电话,于是主动向她搭讪,说会帮她买新电话。

被告接着厚颜无耻地问少女能为他提供什么,对方回答说能帮他 「口交」 和发生 「性关系」。两人经过一番商谈后,定下了70元的交易费,之后就在一组屋会面,并在7楼的楼梯口处胡搞。

约10分钟后,一名居民碰巧下楼梯,惊见两人的恶行,被告这才停手,叫少女在楼下等他。苦等许久,少女仍不见被告踪影,就发短讯联络他,却被告知他已经离开,少女一分钱都没拿到。

少女卖淫的事不久后被老师发现,学校立刻报警求助,她在接受调查时指证被告,控方以一项嫖雏妓罪提控被告。

但被告却坚称自己无罪,案件进入审讯,法官认为他的供词前后不一,判他罪名成立。

法官下判前还斥责道,被告毫无悔意,未曾顾及受害少女的感受,最终判他坐牢10个月。

少女称14岁当起雏妓,赚电话费和伙食费。少女接受调查时透露,她和父母及弟弟住在一起,身为摊贩的父亲是唯一的家庭支柱。早在14岁,她就在友人的怂恿下开始卖淫,主要是为了赚伙食费和电话费。为了赚快钱,她在网上找客户,而被告就是其中一人。事发后,少女也曾发短讯给被告,要他自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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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bryanleo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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