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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为了RM3k竟然卖女儿初夜!?】新山狼母竟然为了钱,将13岁女儿的初夜卖给你男友,最后法官的判决只是这样…( ̄. ̄)+

(新山23日讯 )为3000令吉出卖13岁幼女肉体,让外遇男友夺走幼女初夜,48岁女被告今早在新山地庭俯首认罪,被判6年监禁。 今早一同出庭聆听审讯的被告丈夫和受害的女儿,接受这个裁决,並决定放宽心原谅狼母,毕竟他们始终是一家人。 被告赖秀枝(译音)来自砂拉越古晋,她今早双手上銬,被押往新山第三地庭面控。 控状指他于2015年9月17日,要求当时仅13岁幼女(现年15岁)从砂拉越古晋搭飞机到士乃机场,一抵步即將女儿带往新山地不佬路一家酒店居住3天。 3天后,即9月20日,被告为了获得3000令吉竟出卖幼女肉体,將幼女留在事发酒店客房內,导致后者遭被告男友强姦。被告因此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法令第14条文,去年8月26日落网。 在上述法令下一旦罪名成立,最高刑罚为监禁不少过3年不超过20年及罚款。 此案今日进入审讯,本由现年已15岁的受害者出庭供证,惟被告改口认罪。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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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不素之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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